论疾病诊治中的过度和适度2

2过度治疗的表现

一般认为,所谓过度治疗就是过度的医疗措施,如过度用药、过度手术、过度植入等。其实过度治疗的内涵远远不止于此。

2.1疾病治疗总体安排的过度

 治疗方案的各个细节都可能存在过度治疗,这是比较容易想到比较容易发现的问题。而治疗计划的总体安排这一带有战略性的决策,一旦过度其造成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肯定远远大于治疗方案的细节缺陷,却往往受到忽视。

2.1.1病症的处置决策过度:有了病要不要治疗?要不要马上治疗?要不要采取或联合某种措施?能不能采取某种措施?这种过度治疗首先表现为不必治疗的疾病给予治疗。如有些遗传性先天性疾病目前根本无法根治,却到处寻医访药。又如已经完成正规疗程的疾病,或没有症状或不适的稳定病症,就不一定需要治疗。如不活动的陈旧性结核病灶、结束疗程的包裹性结核性胸水、稳定的肺结核“净化空洞”等。

  又如不必急于治疗的疾病给予急诊治疗。外科手术有急诊手术或择期手术之别。急诊手术是由于病情危重或紧急不得已仓促上马,术前评估和术前准备都不如择期手术,故手术风险和术后并发症较多。明明可以择期手术,而去做急诊手术,也为过度治疗。当存在多种病症时,必须根据病症的特点如轻重缓急给予适当安排先后。有时我们会集中主要力量处理一个病,稳住另一个病(防止恶化),看着第三个病(加强观察)。如果不管轻重齐头并进甚至本末倒置避重就轻,也是过度。

  没有充分评估治疗是否可能、是否安全,仓猝上马,结果事与愿违。有的肺癌患者术前心肺功能检查就可发现患者根本无法耐受手术,盲目开胸手术,结果手术后并发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甚至围术期死亡。有些治疗条件经过努力是可以创造的,但在治疗条件尚未具备时强行治疗,欲速则不达。如一例68岁男性肺癌患者,有吸烟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史。术前肺部感染、营养不良性低蛋白血症。甲医师建议控制肺部感染和改善全身营养状况后做肺癌切除术。家属不满意甲医师“延误”治疗的计划,又请乙医师会诊,坚决要求马上手术。结果术后肺部感染加重,呼吸衰竭,气管切开、机械通气,尽管最终得救,却反而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痛苦和医疗费用。

  应当姑息治疗的患者给予根治治疗。疾病能够根治当然皆大欢喜,但有时候通过综合考量,不得不姑息治疗。此时千万不能蛮干。如一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合并肺部感染、呼吸衰竭、冠心病心力衰竭、休克的急诊留观室患者,由于神志不清,2颗残根牙经常咬破舌头和颊黏膜引起出血。以前几次口腔科会诊均给予压迫止血或缝扎止血。最后一次会诊时患者正在氧疗、静脉滴注升压药中。口腔科医生并未看病史资料,也未请急诊留观室医生护士陪同,也未向家属交代拔牙的必要性和风险,就拔掉第一颗残根牙,当拔牙钳夹住第二颗残根牙时,心电图示波显示一条直线。

  治疗是综合性的,是多学科多方法多措施的有机组合,而药物治疗仅仅是治疗措施之一。在组织安排各项措施时,也有可能发生过度。例如可以门诊治疗的患者收住病房治疗,可以普通病房治疗的患者收住重症监护室治疗,可以门诊手术的患者收住院手术。

  有些疾病通过饮食调整或饮食控制,或通过适当运动或心理疏导就能好转,那么给予药物治疗就是过度。又如并无症状或并发症的胆囊息肉、肺大泡、支气管扩张给予手术切除;或血管超声波检查发现颈动脉斑块,血流速度并无明显减低,也无一过性脑供血不全的表现,给予安置颈动脉支架,都是过度的。使用一种方法可以有效治疗的疾病,采取多种方法联合治疗。如手术切除的ⅠA期非小细胞肺癌,术后给予化疗。清洁部位的外科手术给予预防性抗感染,甚至持续用抗菌药物至出院。

2.1.2治疗的方向过度:治疗的方向是指针对什么进行治疗,如针对病因或诱因治疗、针对病理治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等。不同疾病治疗的方向和目标是不同的,如感冒是自愈性疾病,主要是对症治疗;而肺炎主要针对病原体治疗。同一个病不同阶段其治疗的方向不同,如哮喘急性发作期主要缓解症状体征、控制并发症;而哮喘非急性发作期主要是预防发作、提高生活质量。治疗方向的过度是指针对不必要的治疗方向施力,或施力过度。

  病因治疗是疾病治疗的主攻方向之一,但病因治疗中也时时看到过度的现象。如对于毒物中毒,那么清除毒物(病因治疗)就是主要治疗方向,但口服毒物时间过久,已经从胃里排空,此时洗胃就属过度。又如以感染为哮喘发作诱因或感染为哮喘发作并发症的情况下,针对感染病原体给予抗感染治疗是适当的,但并无感染的哮喘一概给予抗感染治疗就是过度。

  病理治疗过度。以手术切除肿瘤为例,对于术前影像学检查显示无法切除的肿瘤,仍然给予手术治疗。结果开胸或开腹后,根本无法切除肿瘤就关上了切口,属过度。又如对于根本不可逆的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给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治疗,既无可预期的效果,又要承担不良反应的风险。

  对症治疗过度。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呼吸衰竭患者出现烦躁不安,给予镇静剂造成呼吸中枢抑制,加重通气功能不足;又如并无发热、疼痛症状的感冒患者给予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抗感冒药也是过度治疗。更为严重的是把阿司匹林给予有哮喘病史但并无应用解热镇痛药指征的感冒患者,结果引起哮喘大发作,造成严重医疗纠纷。笔者曾见一例肺炎老人,因为高热,先后多次应用退热药,大汗淋漓,最后发生休克。

  支持治疗过度。支持治疗的目的是维持机体重要器官的功能和全身的一般状况,为处理病因诱因和病理变化以及控制并发症创造条件和赢得时间。包括呼吸支持、心功能支持、营养支持等。如通气衰竭患者给予高浓度吸氧加重通气抑制,或慢性高碳酸血症患者通气支持造成高碳酸血症后碱中毒都属过度支持。并无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患者给予静脉滴注白蛋白也是过度。

2.2 具体治疗方案过度

  治疗方案是治疗方法和措施的细化和细节。药物治疗具体方案的过度问题应该有如下内容:

药物选择过度。以抗菌药物为例,可以不用抗菌药物治疗的用抗菌药物治疗,可以单药治疗的联合一种或两种抗菌药物治疗,可以用非控制类抗菌药物治疗的用控制类抗菌药物治疗,可以用窄谱抗菌药物治疗的用广谱抗菌药物治疗,可以用不良反应轻的抗菌药物治疗的用不良反应重的抗菌药物治疗,可以用价钱便宜的抗菌药物治疗的用昂贵的抗菌药物治疗都是过度治疗。

  药物剂量过度。轻症感染用大剂量抗菌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不相应调整剂量,发现严重不良反应不停药甚至不减量。

  剂型给药途径过度。可以局部外用的却全身给药,可以口服给药的给予静脉滴注,可以常规途径给药的却介入给药、腔内给药。

  给药间隔和频次过度。可以间歇给药的却每天给药,可以每天一次给药的却每天几次给药。

  治疗疗程过度。已经完成了疗程无理由延长疗程,已经完成强化治疗期不进入巩固维持期。如一例肺结节病患者,强化期经过口服强的松治疗咳嗽咳痰气急明显减轻,胸部CT两肺阴影明显吸收,肺功能检查示肺活量增加,动脉血氧分压好转。维持期给予低剂量的口服强的松治疗,患者又出现咳嗽咳痰气急症状,医生误判为结节病反跳,将强的松恢复到强化期剂量,但症状并无好转。经上级医生查房发现病情变化的原因为合并肺部感染,不需要增加强的松剂量。通过抗感染和对症治疗,上述症状很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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